工作職責:
1.負責人傷案件的跟蹤,醫院復勘、傷殘復勘、陪同評殘,
2.調解與訴訟方案上報、調解、索賠計算上報等全流程處理;
3.負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兩核標準,在規定時效內完成權限內的人傷案件審核及超權限案件的初審上報工作;
4.負責指導、參與人傷事故性質調查、醫院查勘、交警隊核查、工作收入及護理人核查、小額案件索賠等工作;
5.負責訴訟案件、追償與代位求償案件的處理。
6.負責跟進人傷、訴訟相關委托第三方機構處理案件的協調處理。 7.負責查勘定損崗與單證收集及理算崗的專業技能培訓與日常作業指導;
8.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優先;
2.28周歲以下(1996年之后出生)
3.醫學、藥品、法醫、臨床、法律、保險等相關專業,法醫、臨床專業優先。
4.認同太平企業文化,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5.具備C1駕駛證,能熟練駕駛汽車(手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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